克拉玛依市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报告办理标准
1、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结构:主要是检测房屋地基基础有无出现沉降、位移、开裂变形等迹象,如果地基基础发生不均匀沉降变形,这对地圈梁和上部结构会造成影响,明显的现象就是出现开裂变形倾斜等,当房屋倾斜率接近1%时就应引起高度警觉,如裂缝已接近10mm,或者沉降已造成房屋倾斜时,对上部承重结构主要是检查承重柱、承重墙、承重梁的承载能力、构造与连接、变形与开裂等。
2、砌体结构:砌体结构应重点检查房屋纵横墙连接部位以及墙体转角部位有无开裂和变形现象。如果房屋受压墙、柱产生沿受力方向的裂缝(竖向裂缝),且缝宽大于2mm,缝长超过层高1/3的竖向裂缝时就须高度警觉,如果只是一些龟纹状裂缝(收缩裂缝)或抹灰裂缝就不是大的问题。
3、钢筋混凝土构件:重点检查支座部位、受拉区和受剪区是否有开裂现象,以及房屋裂缝的分布、走向、宽度和长度。框架结构应注意检查房屋边柱、角柱及关键节点部位。底框结构的房屋和多层建筑应重点检查转层的开裂变形情况。钢筋混凝土梁在梁的中部发现竖向裂缝,其一侧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以上,缝宽大于0.5mm或在支座附近出现剪切斜裂缝、缝宽大于0.4mm,这些裂缝便是常说的危险裂缝,必须高度重视。还须注意检查房屋楼盖与房盖的开裂和变形情况。
房屋安全鉴定中危险性的鉴定等级:
A级:房屋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安全。
B级:房屋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房屋正常使用要求。
C级:房屋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房屋局部危房,需及时进行修复处理。
D级:房屋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1.1 房屋安全性鉴定
检测对象主要为上世纪50年代以后建造的房屋,属于常规的安全鉴定检查,也是房屋安全类型中常见的一种。鉴定的复杂程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来确定,此类型房屋往往受使用环境的因素而影响。
1.2 房屋正常使用性鉴定
该类型房屋鉴定侧重考虑是否影响使用人正常的使用性,比如装饰装修破损、漏水、空鼓等现象等。而查勘中更侧重于对图纸的复核,现场的实际环境。往往产权补登或者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等常进行此类型的房屋鉴定。
1.3 房屋改建结构的安全鉴定。
此类型房屋主要为改造内部整体结构或者接建新房屋增大荷载等。鉴定的重点就是复核验算,检查其改造前和改造后对房屋整体是否产生了影响,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
1.4 房屋构件的安全鉴定
此类型鉴定对局部某一单个构件进行安全鉴定,如房屋拆改的混凝土梁、板、柱等单个构件对于房屋的体系是否造成影响,其是否会有破坏发展的迹象等进行详细地查勘鉴定。
1.5 房屋安全突发事故紧急鉴定
由于地震、火灾、煤气爆炸、受外力影响等造成的房屋破坏需要鉴定人员靠前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判断出房屋严重受损的程度,并且结合相应的检测项目综合考虑该房屋是否为危房。此类型鉴定需要准备工作做得充分,能够随时进驻现场,有相应的应急救援方案和补救措施。
1.6 危险房屋及房屋完损鉴定
在参考规范时,《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常适用于有一定体系,但材料不合理的房屋,例如年代久远的砖木结构房屋;《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常适用于不规则、不形成体系的非标准房屋。故鉴定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规范依据和鉴定方法。
1.7 司法房屋安全鉴定
此类型多发生于民事纠纷,由法院给予委托,需要当事人双方给予共同配合鉴定检测工作,特别是对于现场检测工作必须协商一致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现场检测要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检测结果应该由当事人双方共同认可。
1.8 房屋抗震安全鉴定
受2008年汶川地震对我国房屋的破坏造成的影响,近年来房屋抗震安全鉴定的比例逐年增加。近两年各种关于抗震内容的修订规范陆续执行,足以证明对于抗震鉴定的重视度。在鉴定过程中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占据很大的比例,对于结构性能和构造体系是鉴定查勘的关键。
1.9 施工周边房屋安全影响鉴定
该类型的房屋安全鉴定一般分为3个阶段的鉴定,即初始查勘鉴定(施工前的房屋安全鉴定)、阶段性安全鉴定(施工过程中的房屋安全鉴定)以及终结安全鉴定(项目施工结束后,一般基坑施工到正负零)。根据施工的计划,实时进行跟踪鉴定和检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预警。此类型鉴定往往涉及到百姓的民事纠纷,应妥善处理好建设单位、施工方、居民们的相互关系,必要时可以申请某单位相关部门介入协商解决矛盾冲突。